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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
事故是隐患的集中爆发,更是责任“悬空”付出的代价。近期,从国家到地方的一系列重磅举措,释放出强烈信号:安全生产追责必须层层倒查、一追到底。
从国家层面看,不久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到严格落实“处罚到人”,对故意违法、性质恶劣、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员实施处罚。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要求“深挖案件线索,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具体到我市,近期召开的安全生产异地交叉检查暨问题隐患整改推进会明确提出,把企业问题隐患与部门监管、属地管理责任贯通起来,联系查、溯源查。
频发的安全事故,往往有着相似根源。过去,处置安全违法行为多遵循“谁做错谁担责”的逻辑。比如连锁餐饮门店后厨脏乱差,食客发现问题后,追责常常止于具体门店。然而,过往案例反复印证,这种浅尝辄止的追责远远不够。部分领域事故反复发生,绝非个别员工的过失,根源在于企业管理层责任缺位、安全管理存在系统性漏洞。倘若追责总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处罚尺度任由企业内部“弹性消化”,安全隐患就难以彻底根除。
对症下药,方能标本兼治。此次“处罚到人”新规,追责对象既包括具体违法者,也涵盖特定情形下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等负有管理责任的关键人员。我市提出“联系查、溯源查”,就是推动企业问题隐患与部门监管、属地管理责任一体贯通,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全覆盖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关键在人,核心在责。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才能筑牢坚不可摧的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