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结237案,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三周年交出长三角“绿色成绩单”
2026-09-09 浏览量:0

9月8日,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成立三周年新闻发布会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生态环境审判白皮书(2023-2026)》正式发布,全面回顾该庭三年来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成效。

2023年8月,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吴江区人民法院取得辖区内一审生态环境案件管辖权。同年9月,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正式揭牌,集中审理辖区生态环境案件,成为省法院“两横两纵一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格局的重要一环。白皮书显示,2023年8月以来,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共受理各类生态环境案件248件,审结237件,其中刑事案件53件、民事案件15件、行政案件9件、行政非诉强制执行案件171件,对119名被告人及4家被告单位追究刑事责任。从年份看,2024年受理86件,2025年受理98件,案件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司法保护力度持续加大。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生态环境审判白皮书(2023-2026)》正式发布。苏报融媒记者 王小兵/摄

三年来,吴江法院聚焦“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在跨域协作与机制创新上取得突破性进展。该院联合上海青浦法院、浙江嘉善法院设立示范区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智库,连续3年举办18次跨域专业法官会议,推进环资审判适法统一。三地法院先后联合提出“一号司法建议”和“二号司法建议”,分别推动示范区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地落地水乡客厅、建立跨域建筑垃圾协同治理机制,均获评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其中,“跨省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统筹使用”机制成功入选示范区第七批制度创新经验,系示范区设立近7年来首次向全国复制推广的司法领域创新成果,目前已统筹使用赔偿金349万元,用于元荡水生态提升等重点修复项目。

在生态修复方面,吴江法院构建“案件审理+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立体化保护模式,设立4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地,精准打造5个生态修复项目,累计投入600余万元,同里国家湿地公园鸟类已从最初234种增至251种。吴江法院还创新适用劳务代偿方式,让非法捕捞者通过岸线巡查、增殖放流等公益劳动从“破坏者”转变为“守护者”。今年8月,该院办结全省首例适用生态环境法典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城市噪声污染案,明确噪声污染认定不再以分贝超标为唯一要件,并针对垃圾清运噪声扰民问题向属地街道发出司法建议,做实治理“后半篇文章”。

白皮书同时发布了龙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陈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吴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等典型案例,彰显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坚定决心。(苏报融媒记者 王小兵 实习生 李梦婷 通讯员 吴玉娇/文)


来源:引力播

编辑:罗宇凡

审读:高原

审核:徐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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