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信阳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02-09 浏览量: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信阳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8日政协第六届信阳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信阳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孙同占同志代表政协第六届信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市政协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 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编辑:翟存鸣

审读:高原

审核:胡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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