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气象灾害风险防控体系 《信阳市极端天气灾害防御办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5-12-30 浏览量:0

信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长喜 文/图

12月30日,《信阳市极端天气灾害防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举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什么要制定《办法》呢?我市地处南北气候交汇的独特区域,属于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的气候带,鲜明的季风气候特征与复杂多样的地形地貌相互交织,导致气象灾害呈现易发、多发的显著特点。当前,我市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推进过程中,仍有一定程度存在“重应急响应轻事前预防”的倾向。因此,需要通过政府立法进行系统性、前瞻性的制度设计,以强化气象灾害风险防控体系,切实减轻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筑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线。

《办法》立足我市气候特点、地理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立了“预警为先导”的全链条工作机制;完善了权威科学、准确及时的预警传播机制;融合了本地农业生产实际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型活动安全保障需求;推行“递进式”极端天气服务与响应机制;健全了极端天气灾害信息报告与舆情引导机制;构建了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资源共享机制。

在《办法》制定过程中,我市严格遵循“小切口、有特色、精细化、可操作”的原则开展立法。《办法》共27条,主要内容包括5个方面。总体规定:明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与工作原则;监测预警与信息传播:构建以气象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应急处置:强化政府主导与多部门协同响应;事后恢复:推动重建与总结提升;法律责任:强化责任落实与依法追责。

记者:杨长喜

编辑:何海荣

审读:翟存鸣

审核:胡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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