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城管温馨提示:规范中心城区人行道停车秩序
2025-10-29 浏览量:0

为推动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营造更加文明、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和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信阳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中心城区道路实际情况,市城管部门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的停车泊位外停放机动车。

二、中心城区道路两侧公共区域内划有停车泊位的,停放车辆应按照标示方向在标线内有序停放车辆,不得压线、跨线或者逆向停放车辆。

三、各类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共享电单车等车辆应当规范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遵守同向、依次、入位原则。

四、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在人行道上施划停车泊位,不得设置地桩、地锁、摆放障碍物或者利用其他障碍物强占停车位。

五、城管部门将配合交通警察部门对人行道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进行管理。

来源:美丽申城微信公众号

编辑:何海荣

审读:郑烨

审核:徐立明

相关新闻

    更多新闻资讯,点击下载<<信阳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