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苏州优秀青年音乐家展演面向全市公开征集
2025-09-03 浏览量:0

为营造全市优秀青年音乐家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促进苏州音乐事业高质量发展,近日,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苏州市音乐家协会研究,拟从今年起,举办苏州优秀青年音乐家系列展演活动(2或3年/届)。活动由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苏州市音乐家协会承办,各市(区)音乐(舞蹈)家协会、各有关高校艺术(音乐)学院(系)以及各音乐类专业院团共同协办,首届活动定于今年11—12月举办,演出内容包括钢琴演奏、美声演唱,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

本次活动征集对象为1980年1月1日(含)至2003年12月31日(含)出生,年龄在22—44周岁的青年钢琴演奏家和青年美声歌唱家,须具备中国国籍,并在苏州工作或生活,在校在读学生不在本次报名范围内。此次展演分为专场演出(个人独奏、独唱,每场不少于50分钟)、综合场演出(每场约10—15人,不少于90分钟),前者于11月8日、9日在本市专业音乐厅进行,后者于12月22日、23日在本市相关剧院进行,具体演出日程安排将在“苏州市音乐家协会”公众号发布。

申报者需提交报名表纸质版(可在“苏州市音乐家协会”公众号下载),同时附以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所获奖项及荣誉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此外还需提交U盘材料,包括报名表Word格式(.doc)、演奏或演唱视频(实际展演曲目可与视频不同)。

个人专场的钢琴演奏申报者需提交2—3首独奏作品视频,净时长不低于20分钟,既往或新录视频均可;美声演唱申报者需提交4首独唱作品视频,中外作品各2首,须采用钢琴伴奏,净时长不低于20分钟,既往或新录视频均可。综合场演出的钢琴演奏申报者需提交1首独奏作品视频,时长不限,既往或新录视频均可;美声演唱申报者需提交1首独唱作品视频,须采用钢琴伴奏,时长不限,既往或新录视频均可。

申报者按照所报门类规范要求提交的视频,须为近5年内录制作品。视频须为原始录制,画面与音频不得进行任何剪辑、加工或后期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混音、降噪、加混响、添加字幕、水印、片头片尾等),以确保内容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视频须采用横屏拍摄,画面应清晰稳定、构图完整,确保演奏者/演唱者全身及表演动作清晰可见,伴奏人员(如有)须同时出现在画面中。

参与本次活动相关材料可寄送至苏州市姑苏区竹辉路天薇巷1号(2号楼)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411室(苏州市音乐家协会);联系人:蔡渊;联系电话:0512-69330190、15010593033(同为微信);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20日(以邮戳为准)。各市(区)音乐家协会,各有关高校,各音乐类专业院团,各新文艺组织、群体可集体申报,个人也可直接向主办方报名。

主办方拟定于9月下旬邀请国内知名钢琴、美声领域的专家评委对提交的视频材料进行评审,按照演奏或演唱水平、舞台表现力、既往所获成绩等方面打分,钢琴演奏、美声演唱分开评审,依专业门类、所选演出类别按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列。个人演奏或演唱类前6名、综合场演奏或演唱类前10—15名可获得相应演出资格,评选结果将在“苏州市音乐家协会”公众号公示并发布。

凡入选展演的青年音乐家须按时、高质完成演出,主办方将根据展演的场次安排与演出场地方确认,演出曲目根据最终入选结果与演奏者确认。此次展演面向公众免费开放,门票由主办方统一组织发放,观众可根据“苏州市音乐家协会”公众号发布的演出场次信息提前领取。入选并参演的青年音乐家可获得一定数量的演出工作票,展演不设奖项,入选并完成展演的青年音乐家将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荣誉证书。

本次活动不向申报者和参演者收取任何费用,主办方拥有演出版权、宣传权等权利,并保留根据不可抗力或实际情况对活动时间、地点、场次、形式作出调整的权利。参演者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展演,主办方有权决定按评选结果顺位替补(替补者将获荣誉证书)。参演者提交的资料和视频等不予退还(主办方用于存档、宣推),凡申报者视作认同并遵守上述各项规定,活动的所有事项由苏州市音乐家协会负责解释。(苏报融媒记者 朱执竞/文)


来源:引力播

编辑:韩坤灿

审读:翟存鸣

审核:徐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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