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光山县司法局北向店乡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有效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矛盾进一步激化,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2023年,杨某某与孙某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杨某某支付购房定金5万元,约定房屋交付后付清尾款。2025年,杨某某因经济原因无法支付剩余房款也无偿还房贷能力。双方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解除、补退款多少等问题意见不一。
调解员收到案件后,在充分调查了解事情缘由后,进行面对面的调解。调解现场,调解员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释法说理,明确告知杨某某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及法律后果。同时,鉴于杨某某确实无支付剩余房款的能力,调解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调解员多次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胡荣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