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10家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2024-09-25 浏览量:0

信阳市各级消防救援部门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频次。在抽查检查工作中,发现信阳大兵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现予以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一、信阳大兵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南京大道东段路南大柏树西侧102号

存在隐患:

1.一层室内消火栓无水、消火栓泵停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2.违规使用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维修车间和车库。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1.7 条(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当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应为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二、商城县弥鹿音乐吧

地址:信阳市商城县锦尚名城A区入口

存在隐患:

1.场所只设置有1部疏散楼梯。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4.1条规定。

2.一层疏散走道与旁边的餐饮店(潢川鸡汤贡面)的防火分隔不完整。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3.7.4条规定。

​3.场所未设封闭楼梯间。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4.5.3条规定。

三、信阳市羊山新区喜尚喜家宴饮食饭店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二十六大街与新七大道交叉口龙飞山城商铺北区一层107号—110号商铺

存在隐患:

1.一层东侧楼梯间未安装灯箱式疏散指示标志,一层西侧靠南处安全出口未设置安全出口标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之规定。

2.二层包间窗户外违规设置广告牌,一层西侧靠南处安全出口锁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之规定。

3. 二层北侧室内消火栓被遮挡。不符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GB/T40248-2021)第7.1.2条“建筑四周不应搭建违章建筑,不应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应遮挡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泵接合器,不应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或遮挡排烟窗、消防救援口的架空管线、广告牌等障碍物”之规定。

4 二层仅设置1部疏散楼梯。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7.4.1条“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仅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的公共建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人数不大于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2除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儿童活动场所、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符合表7.4.1规定的公共建筑”之规定 。

四、高新区美景东方小区

地址:信阳市高新区工十一路(信阳美佳美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

1.消防联动控制器存在故障和动作信号未及时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之规定。

2.室内消火栓无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之规定。

3.2处湿式报警阀延迟器下方漏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之规定。

4.末端试水装置排水设施不完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之规定。

5.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无值班记录。违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多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门厅和楼梯间。违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五、光山县水沐年华洗浴中心

地址:信阳市光山县紫水街道东城供水加压站1-3楼

存在隐患:

1.二层西侧应急照明灯断电后无应急照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之规定。

2.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柜系统故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之规定。

3.报警控制柜上操作按键损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之规定。

4.三层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之规定。

六、河南亭山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信阳市罗山县产业集聚区工业路路南静脉产业园1号厂房

存在隐患:

1.火灾联动控制设备显示火警信息未及时处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之规定。

2.消防水池的未安装水位显示装置、消防水池无水。不符合《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第3.0.8条第4项“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4 消防水池的水位应能就地和在消防控制室显示,消防水池应设置高低水位报警装置”之规定。

3.厂房内室内消火栓未配备水带水枪,管道无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之规定。

4.办公楼楼顶稳压系统设置不规范。不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第 13.1.5条“ 稳压泵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调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达到设计启动压力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停泵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稳压泵启停应达到设计压力要求”之规定。

5.消防控制室无持证值班人员,无值班记录。不符合《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四章第十五条第三款“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之规定。

七、潢川县国宾大酒店

地址:潢川县弋阳路中段东城钢材大市场斜对面

存在隐患:

1. 该场所三楼北国之春、锦上添花2个餐饮包间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版)第5.1.7条:“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当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应为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2. 火灾报警控制器停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八、固始县候鸟宿九宾馆

地址:信阳市固始县城关镇蓼北路6巷1号红苏路与蓼北路交叉口东 20米

存在隐患:

1.五至七层封闭楼梯间疏散指示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且无应急照明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2.现场测试六层客房走廊2具应急照明灯均不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一层前台北侧安全出口无安全出口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柜显示有3处火警未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5.五至七层封闭楼梯间双扇防火门均只有一个闭门器且无顺序器。不符合《防火门》(GB12955-2008)第5.3.3.、5.3.4条之规定“防火门应安装防火门闭门器,双扇、多扇防火门设置盖缝板或止口的应安装顺序器。

6.六层客房内未配备防毒面罩、强光手电、逃生疏散示意图。不符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21)第8.2.2条、8.2.3 之规定“高层宾馆的客房内应配备应急手电筒、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等逃生器材及使用说明,其他宾馆的客房内宜配备应急手电筒、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等逃生器材及使用说明,并应放置在醒目位置或设置明显的标志。应急手电筒和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的有效使用时间不应小于30米”、“客房内应设置醒目、耐久的‘请勿卧床吸烟’提示牌和楼层安全疏散及客房所在位置示意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九、明港镇百悦鲜肉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丰达小区

存在隐患:

1. 员工宿舍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 5.1.7 条(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当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应为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十、新县梅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新县新集镇将军南路88号

存在隐患:

1.无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演练记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四项之规定: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2.厨房未设置火灾探测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抽查503、506房间简易防毒面具过期,应急手电无法正常使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4.微型消防站器材配备不足。不符合《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21)第5.3.6条之规定:根据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的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并配备相应的器材和装备。

5.抽查五层2具应急照明灯故障。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编辑:翟存鸣

审读:何海荣

审核:陈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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