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危货运输试行安全码 “红码车”不得从事营运
2024-03-13 浏览量:0

苏州市危货运输“安全码”暨危货运输监管系统,今天(3月13日)下午启动试运行,被赋红码的车辆在安全隐患未消除前将不得从事营运。

今天下午举行的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六化”工作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治本攻坚动员部署会议明确,苏州交通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道路危货行业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近年来,苏州交通运输安全形势不断向好,去年全市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0.4%、46.7%,其他领域安全形势保持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陈飞说。

危货道路运输全过程涵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多个环节,具有基量大、种类多、过境频繁等行业特点。苏州市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一翼,现有苏州籍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业户178家、运输车辆6628辆、从业人员1万余人,年运输量约1500万吨,规模约占全省的五分之一。同时,平均每天在苏州境内装卸作业的危险货物外地车辆约3300辆、途经车辆约1100辆、进出港船舶约30艘。

对此,苏州市交通运输局以信息化手段为切口,研究建立“1+8+N”总体框架,即打造1个平台、构建8大功能、推进N个单位协同监管,创新构筑智能化、全链条、全要素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屏障。

其中,实现“安全码”各要素覆盖是一大特色。简要来说,以我市既有分级监管机制为基础,将分级赋码对象拓展至在苏州市域范围内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企业、车辆、驾驶员,为对不同安全等级的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为例,红码车辆所属企业3日内不得安排红码车辆运输任务,必须及时整改相关问题,安全隐患未消除前不得安排从事营运;装货企业发现红码车辆,不得充装或者装载;各地各相关部门均要将红码车辆列入重点监管车辆库,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则要依法纳入高速公路稽核名单,并且不得为红码车辆核发通行证。目前,《苏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码”赋码管理办法(试行)》正在征求意见中。

会议要求,为进一步提升输安全生产质效,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要积极开展“六化”建设,围绕“网格化”“专业化”“数字化”,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聚焦“全员化”“实体化”“手册化”,落实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全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值得一提的是,会议提出,考虑到苏州河湖较多、水网密布、水上危货运载量较大等特点,接下来要进一步强化水陆联动,在持续优化完善“监管系统”中道路运输模块的基础上,同步研究开发危险货物水路运输监管体系,为危险品船舶的监测、预警、服务提供数据支持。(苏报融媒记者 徐蕴海/文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供图)

来源:引力播

编辑:翟存鸣

审读:何海荣

审核:陈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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