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4-02-23 浏览量:0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4年2月22日在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英旭

2月22日,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英旭在信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记者 孙浩然 摄

导读:2023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主动融入“1335”工作布局,锚定“接续奋进创一流”工作目标,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现代化信阳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3年工作回顾

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最大优势,坚定政治方向,在凝心铸魂中筑牢人民至上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从政治上着眼,积极将检察工作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擦亮检察人员的鲜明政治底色。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理论武装,抓好贯彻落实。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紧紧依靠党的绝对领导破解检察发展难题。完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健全检察人员思想动态分析研判机制。自觉接受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主动认领巡察整改意见建议,以整改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一体抓实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的强大动力。举办专题读书班,开展全员政治轮训,组织研讨交流,聚焦工作难题大兴调研之风,落实“四下基层”,积极探寻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思路、方法和路径,有效促进破难题、解新题、建机制、提质效。

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积极探索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的“检察路径”,谋划创建“党建引领业务共进”工作品牌,实施党建与业务“双述职、双提醒、双激励”机制,以党建品牌赓续红色血脉、激励拼搏奉献,以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引领保障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

牢牢把握保障发展首要任务,依法能动履职,在服务大局中坚守人民至上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依法能动履职,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多、幸福感更足、安全感更强。

坚定不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批准逮捕3089人、提起公诉9783人,分别同比上升31.6%、11.8%。坚决捍卫政治安全,从严追诉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等犯罪。有力守护社会安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全链条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等犯罪,批准逮捕546人、提起公诉1623人。助力守牢金融安全,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02人,追赃挽损1.08亿元,帮助群众捂好“钱袋子”。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主动投身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落细护企、服企、助企政策措施,两级检察长包联企业77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31件次。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活动,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机制,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89人,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32件。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3件。

积极助力营造优美生态环境。依法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犯罪,推进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制度优势,深度参与全市河湖污染治理,起诉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犯罪88件142人,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立案280件,制发检察建议227份,督促恢复被侵占、毁损林地、耕地998.23亩,清理垃圾、固体废弃物429.5吨,追偿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治理费180余万元。

主动参与反腐败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重大部署,强化与监察机关的有效衔接、有力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常态震慑,受理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45件,提起公诉42人。出台《关于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处置办法》,积极推进检察侦查机构、机制、人才、场所一体化建设,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

加强军地协作服务国防建设。依法惩治涉军犯罪,保障国防利益,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出台信阳检察机关加强涉军维权工作指导意见,实现涉军权益保护全覆盖。全方位维护涉军权益的经验做法《为了大别山英雄儿女的荣光》被《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

牢牢把握司法为民根本立场,守护民生民利,在增进福祉中诠释人民至上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聚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竭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好事,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检有所应,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一体发力”扶弱助困。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依法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0件,为因案致困的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57.4万元。扎实开展“检察蓝”支持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帮助45名农民工追讨“血汗钱”103.97万元。落实公益诉讼与残疾人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跟踪督促盲道、无障碍通道等设施改造修缮。

“尽心竭力”回应关切。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清理、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系列行动,依法办结群众信访案件1961件,所有群众信访件均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坚持将答疑解惑、释法说理贯穿监督办案各环节、全过程,召开检察公开听证会379场,做到以公开促公正。

“齐心协力”护未成长。深入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法律监督,坚持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涉罪未成年人“最大化”教育挽救,深化涉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统一办理机制,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70件。延伸保护触角,选派147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11所,向监护失职的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154份。

“持续用力”促进治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机制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02件,推动一批“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将普法宣传作为预防犯罪、促进治理的有效方式,深入乡镇、社区、学校开展普法送法活动600余场次。

牢牢把握公平正义价值追求,聚焦主责主业,在强化监督中践行人民至上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守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做好刑事检察,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渴望。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提前介入案件105件,监督立案358件365人,监督撤案43件50人,依法纠正漏捕55人。强化审判监督职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9人,刑事抗诉采纳率为75.9%。持续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深化“派驻+巡回”监督模式,对“减假暂”不当提出纠正意见435件,监督收监执行9人。

稳步做精民事检察,关注人民群众对权益保护的期待。树牢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21件,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6件,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和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38件。紧盯虚假诉讼重点领域,让“假官司”无处遁形。

深入做实行政检察,回应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的诉求。对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加强对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61件,对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0件。常态化开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6件。深入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犯罪嫌疑人,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295件。探索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无缝衔接,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规范做优公益诉讼检察,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71件,整改率达97.22%,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2件,民事公益诉讼2件。以耕地保护、农资安全为重点,开展粮食安全专项活动。参与《检察公益诉讼法》(建议稿)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办案指引》的起草工作,积极贡献信阳检察智慧。

牢牢把握强基固本工作导向,加强自身建设,在提升素能中做实人民至上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打基础、兴人才、强作风,为做实人民至上筑牢根基。

强化基层基础,厚植发展底蕴。抓实“关键少数”,完善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对口帮扶、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引导基层检察院共建互助。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司法理念、精神风貌、业务能力一体提升,1个项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检察文化品牌”,2个项目在第一届“豫检品牌”评选中获奖。纵深推进数字检察工作,搭建法律监督模型117个。

强化人才培养,淬炼专业素能。建立完善各条线人才库、业务专家后备人才库,落实“动态管理、定期考核、有进有出”。深入推进“综合培优工程”,不断激发检察人员成长动力。17人次获得省级以上表彰,3人入选全国检察人才库,3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3人获评全省“十佳公诉人”,92人入选全省检察人才库。

强化纪律作风,涵养清廉本色。一体推进完善“三不腐”机制,加强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会商研判,强化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监督管理。压茬推进政治督察工作,对6个基层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及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共填报重大事项572件。常态化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让讲规矩、守纪律成为全市检察干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牢牢把握阳光司法履职要求,强化检务公开,在提升公信中恪守人民至上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健全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努力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实践,以阳光检察提升司法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和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主动报告履职评议情况。做实“人大建议+检察履职”联动监督,精心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及时反馈办理情况。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司法办案、活动323人次,诚恳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351条,跟进完善制度措施26项。建立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和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彰显司法为民、展示阳光检务的重要窗口。

主动接受履职制约。主动接受市纪委监委执纪执法监督,坚决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派驻监督,深化“组组”会商,抓实问题整改。落实法检会商制度,会签文件6份,两级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31次,合力破解司法运行堵点难题。邀请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为律师提供线上线下阅卷服务1622件次,推动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真诚接受社会监督。依托检察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积极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了解检察,“面对面”倾听意见,“零距离”接受监督。主动将司法办案活动置于社会公众“聚光灯”下,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1442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234件次。积极打造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作品,加强检媒互动,传播检察好声音、传递社会正能量,制作的“张铁锤”系列普法短视频深受群众喜爱,获评第六届检察新媒体创意大赛一等奖。

2024年工作安排

●坚持政治统领,更加自觉接受党的绝对领导

●坚持助力发展,更加精准服务经济社会大局

●坚持严管队伍,更加笃定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坚持狠抓业务,更加有力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坚持规范高效,更加全面提升检察管理水平

荣誉档案

市检察院连续两年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年度检察工作考评先进等次单位(每年度共4个)、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每年度共6个);

有2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2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各业务条线典型案例,10起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总量位居全省前四位;

宋喜东同志同时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10人被省检察院表彰为优秀办案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或综合岗位优秀工作人员。

编辑:翟存鸣

审读:陈晓军

审核: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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