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苏州样板”
2023-09-14 浏览量:0

今天(9月14日)上午,苏州全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张家港召开,总结侦查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经验做法,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共识、形成合力,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扎实推进全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转,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监督制约、沟通交流、协作配合作用,全面提升司法办案质效,打造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苏州样板”,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苏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爱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自2021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苏州两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第一时间贯彻上级相关要求,积极部署、迅速落实,2022年3月就实现侦监协作办公室全市覆盖,检察机关速裁组全部入驻,推动监督制约更加有力,协作配合更有效,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以侦监协作办公室为平台,统一依法惩治犯罪的政策理念和执法司法标准;要形成证据收集程序的规范化、证明标准的具体化,确保证据裁判原则在刑事诉讼全过程中的贯彻落实,使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全面协作配合,不断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全市公、检、法、司要以此次推进会为契机,统一执法司法理念,筑好公正司法防线,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着眼苏州案件体量大的客观情况,对刑事案件进行繁简分流,争取用尽量少的人力解决多数案件,从而集中力量解决好疑难复杂案件;要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相关制度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和规范,以制度化、规范化推动侦监协作办公室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聚焦重点工作,打造侦监协作办公室的“苏州样板”。要探索现代化轻罪治理模式,在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的基础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对轻微刑事案件的一站式调解。要推动侦监办公室数字化建设,着力用数字手段解决办案中发现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资源、食品安全、民生保障等问题,充分释放数字建设在推进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军参加会议。

(苏报融媒记者 王小兵 文/摄)

来源:引力播

编辑:翟存鸣

审读:陈晓军

审核: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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